横琴纳税优惠政策:残保金?每个企业都要交吗?
发布时间:2021-11-19 阅读次数:2302
关于残保金的那些事
残保金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虽然是税务征收,但是其并非税,而是一项政府性基金。
一、残保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二、残保金中涉及的残疾人具体指哪些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人员。
温馨提示:《残疾人就业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务。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三、残保金征收比例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5]72号: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如果你们公司有100位员工,当地比例是1.5%,就需要安排1.5位残疾人员工,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就需要缴纳残保金。(比例各地略有差异)
四、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征收系统自动读取数据。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五、残保金申报时间和办理部门?
1. 申报年审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1年申报年审延期至7月31日)
办理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温馨提示: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当年度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申报年审期限内申报年审。
2. 申报缴费时间: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办理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六、残保金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减免优惠
1、暂免征收小微企业: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免征保障金。
2、 分档减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3、征收标准上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缓缴优惠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不过,需要注意: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